當包裹因【超商到店後逾期未領】 或 【郵寄包裹因地址錯誤、查無此人、逾期未領】...等個人因素,遭物流單位退件退回時,將進行以下處置方式:
收到退件後,台灣角川客服將主動聯繫您,確認訂單商品後續處理方式。
目前重新取件提供以下兩種方式:
1. 【親取】購買人可自行至台灣角川辦公室取件,須提前預約取件時間,親取僅限辦公時間(週一至週五上午09:00-12:00下午13:00-17:00,國定假日不開放)。
2. 【郵寄】無法選擇配送超商,僅提供郵寄方式重新配送。收件人須自行負擔重出郵資,運費單件(NT 100),依包裹體積,如有超材須拆單,寄送將另外加收運費。帳號中有剩餘紅利點數時,將優先自紅利點數扣除等值點數(紅利點數100點折抵1元,單件扣除10,000點)。
※如帳號中已無剩餘紅利點數,購買人需自行寄回運費等值郵票。
!第二次重新寄送後,如仍因收件人個人因素退件,該筆訂單將不再提供重新配送,僅提供退款辦理。!
3.如訂單為 台灣地區以外,海外寄送包裹 :
如因收件人個人因素(如,地址錯誤、查無此人、逾期未領...等)造成海外包裹退件,該筆訂單將不再提供重新配送。原海外出貨寄件運送費用不另退款,退貨商品金額需扣除海外包裹退回郵務費用,仍有餘額可申請轉帳退款(限台灣本地銀行帳號)。
如客服通知重新寄送確認時,購買人因故聯繫不上、無人回應,訂單包裹將為您保留最長:三個月 (自退件日起算),如購買人無回覆客服通知或主動聯繫客服中心,將取消訂單,返還訂單款項。
退款流程請參考:如何辦理退款?
※線上刷卡訂單如因處理時間逾期,銀行無法辦理刷退,則僅能提供轉帳退款方式。